为贯彻落实《中共广东省委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》(粤发〔 2003〕4号)精神,扶持民营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广东省委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》(粤发〔 2003〕4号)精神,鼓励民营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广东省委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》(粤发〔 2003〕4号)精神,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用地政策支持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第一条 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》和《中共广东省委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》(粤发〔2003〕4号)(以下简称《决定》)精神 ,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发展,制定本管理办法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改革开放以来,国家对原有的投资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,打破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高度集中的投资管理模式,初步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、资金来源多渠道、投资方式多样化、项目建设市场化的新格局。